人民日报海外版评比特币:不具备货币“法定地位” 应提高风险意识
近期,比特币市场价格快速走高,从每个30423.10美元一路飙升至57492.90美元的高位,短短一个月时间涨幅接近90%。3月中旬,比特币的价格又冲高至6万美元以上,相比去年的低潮期价格涨了10多倍,随后再度回落。
在中国国内比特币也热起来,有的人将比特币视为一种“另类资产”,一些年轻人跃跃欲试,但也有不少人对比特币的真实价值提出质疑,认为要高度关注当前存在的风险,建议有关方面加强监管。
3月2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比特币冲高,风险要当心》。文章称,比特币冲高,风险要当心。比特币并不具备货币“法定地位”,投资者切勿盲目跟风。
对于比特币的性质,中国监管部门有过清晰论断。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过,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居民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监管部门还明确表示,从比特币属于特定虚拟商品这一属性看,可能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较高的洗钱风险以及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