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个《“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认定评价实施细则》通过评审 2024-10-22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杭州分中心联合起草的《“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认定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顺利通过评审。这是浙江省首个通过评审的“同线同标同质”认定评价实施细则。
据介绍,《实施细则》依据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3301/T 0428—2023《“同线同标同质”产品管理 通用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定有关办法制定,重点强调市场采信互认原则,内容涵盖“同线同标同质”评价的申请、受理、评审等程序。通过“自我声明”“采信认证结果”“出口产品认定”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加强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并对其产品作出符合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标准要求的自我声明或按照“同线同标同质”要求进行质量评价。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细则》的制订实施有利于打破内循环壁垒、给予消费者更高的质量保障,实现消费者在国内就能买到与国际市场质量相同产品,同时对于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浙江省首个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试点单位,两年来,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杭州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区域特点、探索创新,发布了全国首个“同线同标同质”团体标准、建立了全国首个电商平台“同线同标同质”专区、梳理了全国首个“同线同标同质”评价细则、推出了全国首个“同线同标同质”专项金融授信产品,聚焦食品领域“标码合一”,开辟“同线同标同质”工作新赛道。截至目前,推动浙江省累计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超1000家,“同线同标同质”产品超1600种,“同线同标同质”专区累计销售额突破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