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多个小区物业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遭投诉 部门:多收的要退还

日前,位于青岛高新区保利红岛湾小区的业主们反映,该小区的物业费是2.95元/月/平方米,而按照青岛市最新政策,即使是五级物业服务标准,物业费也不能超过2.52元/月/平方米。去年12月底,青岛市印发了《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规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记者了解到,新规出台后,青岛多个小区业主陆续展开投诉,要求下调物业费。

近日,位于青岛高新区保利红岛湾小区的业主们反映称,保利红岛湾小区物业自称是五星级服务,物业费是2.95元/月/平方米,但服务水平非常一般,作为一个新交付仅两年多的小区,绿化枯死较多、地面破损严重。“按照青岛市的最新相关政策,即使是五级物业服务标准,物业费也不能超过2.52元/月/平方米,什么时候能执行新价格呢?”

对此,青岛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表示,关于绿化枯死较多问题,物业公司目前已进行了清理和补植。关于地面破损问题,开发商已联系施工单位近期进行维修,计划8月底完成。同时,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文件要求下调物业费,并将超上浮标准收取的物业费自2024年2月1日起计算,退还给业主或顺延至后期物业费中。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底,青岛市发改委、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印发了《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等级的五级物业服务物业费上限为2.52元/平方米。根据小区物业收费建筑面积大小,允许基准价格上限上浮一定幅度。新规从2月1日起实施。

此次下调物业费,依据的标准是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下发的《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第一条,根据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面积规模确定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上限,其中,收费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内,上浮幅度不超过20%;收费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以内,上浮幅度不超过10%;收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不得上浮。

不仅如此,记者了解到,新规出台后,青岛多个小区业主陆续展开投诉,主要包括:保利观堂、卓越嘉悦、卓越青岚郡、高新区红岛府、正阳府、青特悦海府、青特小镇、龙湖舜山府、绿地国科兰亭郡、鲁昊棠琳湾、青特地铁花屿城、青特赫山等。

以保利观堂为例,该小区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远远超出15万平方米的标准,按照新规物业费不得超2.52元/月/平方米,但该小区却一直收费2.85元/月/平方米。对此,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答复称,现住建部门正在核算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面积,如物业不按文件执行最新标准的物业收费,将把案件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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