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错了,能不能别告诉我妈……”

7月23日上午

在马鞍山市区

两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少年

被执勤交警拦下

经询问得知

骑车少年不满16周岁

且两人均没佩戴头盔

当交警要联系其家长时

少年突然说

“警察叔叔我错了

能不能别和我妈说

我在马鞍山被抓的

原来两人竟是瞒着父母

从当涂县骑车

到市区玩耍

为了少年安全着想

民警立即联系家长

告知事件情况

和危险后果

并安排出租车

将两人送回家中

另外

交警再三叮嘱家长

“回家不要打孩子

教育为主”

也提醒两人

不到法定年龄

不能骑车上路

警方提醒

孩子假期“放飞自我”时,不能松交通安全弦,家长带孩子外出,或孩子自行外出,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度假期。

一、年满12周岁才能骑自行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二、骑行请遵守交通法规

年龄达标的孩子,家长更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为其活动范围扩大了,不确定性因素也增加了。

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

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

过马路要依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能闯红灯或冲黄灯;

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

没有斑马线时要走过街设施;

骑车要集中注意力;

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的车内侧区域。

来源 | 马鞍山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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