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统筹“破基数” 筑牢制度“提效益”

冠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精神中的“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大改革举措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重要部署,围绕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改革一项,进一步统筹经济基础发展和上层建筑发展的关系,加速推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取得了一定成果。改革过程中,冠县着重于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推动财政资金优化配置、高效使用,有效提升“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力图形成一批符合冠县发展实际、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冠县典型”和“冠县经验”。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从健全预算制度、健全税收制度、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方面作出重要部署。为着力解决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重投入、轻成本”、财政运行“低效率”,冠县改革措施具体落实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融合,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二是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范围,强化成本管控,稳步推进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建设;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行县级项目绩效评价末位淘汰机制;四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初步搭建了县级财会监督制度体系框架。

经过全方位、多层次、长周期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冠县初步建立起了各链条有机衔接、各项目有力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体系,为进一步推行零基预算改革、扩大财税体制改革覆盖面奠定了基础。2024年,冠县被确定为全省20个跨越发展试点县之一,此次争取试点县成功证明了冠县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探索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以此争取的政策倾斜也有助于冠县借助改革“东风”持续调整改革统筹方向,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精准施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挖掘预算改革的深度,提升改革落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