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总部超市被处罚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局发布2025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被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使用条例》等作出如下处罚:

约谈机构负责人;

责令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立即改正;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1024.37元;对违规医保基金71024.37元处以1倍罚款71024.37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