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到银行卡并猜中密码取出4W元放家里,法院判了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拾金不昧,不仅是说钱不能昧,还有贵重的物品等等,有些特殊的东西,比如说银行卡之类的,如果捡到了之后,也要记得上交,不能随随便便取里面的钱,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话说回来,咱们一般捡不到银行卡,如果在不一般的情况下,捡到了银行卡,咱们也不知道密码。
但是这个话不能说的太绝对,这不,女子陈某在常州溧阳一公交站牌上捡到了一张银行卡,她看了一下背面,写着一个数字“0”,当时她猜测密码是不是六个零呢,当然,这只是她的猜测,不过这个密码也太简单了吧,咱们一般人好像也不这么设定。后来,陈某想着,可以去试一下,如果真是六个零,而且里面有钱的话,她就取出来,她觉着也没有什么事儿,大不了失主找来的时候,再还给他。不过,她也只是想一下,因为她自己也觉得不可能是六个零,再说了,就算是六个零,这个卡里面99%也是没有钱的,到时候直接扔了就行。陈某先去逛了街,逛完街之后,找到了一家工商银行,然后把这张银行卡就插了ATM机里,陈某试着输了六个零,结果让她大吃一惊,还真是这个密码,她先查了一下这张卡的余额,刚开始以为是4000元,于是,她就取了出来,完取之后,又查了一下余额,卡里面显示36000元,原来她第一次看错了,并不是4000元,而是4万元,于是,她就将剩下的36000元也全取了出来,取完之后,就把这四万元拿回家,放在家里了。
过了几天后,失主发现了这张银行卡丢失了,于是就到银行去挂失,结果发现卡里的余额已经被他人取走了,失主赶快报了警。在自动柜员机上取钱,我们都知道,是有监控的,所以,警方很容易就找到了陈某。后来有专业人员给我们普及一下法律知识:陈某属于拾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不管是信用卡还是储蓄卡,在刑法里面统称为信用卡),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后来经审查认为陈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涉案金额4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但是因为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态度较好,退出了非法所得的所有钱财,并认罪认罚,还取得了失主的谅解。最终法院对她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不管是什么样的卡,都不能使用,因为不是自己的卡,如果取了里面的钱就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相信失主经过这一次的经历,以后不敢再把卡的密码写在背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