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王琳)6月12日,昆明市商务局发布《昆明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外贸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壮大对外贸易队伍,扩大对外贸易规模。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依法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代为办理包括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汇、信保、国际市场开拓、品牌推广、国际体系认证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助办理融资业务的企业。
申报昆明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在昆明市内依法注册、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独立核算,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完善,履行社会责任;已建立线上外贸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和外贸专业化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汇、信保等综合服务,能与进行委托的客户依法合规签订委托合同或协议;在海关、税务、外汇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且未被下调管理类别或信用等级;服务昆明本土企业30家以上,申请认定近一年内经核准业务量达3000万美元以上,其中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定条件为服务昆明本土企业5家以上,申请认定近一年内经核准业务量达1000万元以上。
昆明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有关业务开展按照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有关职责进行归口管理。原则上每3年由商务会同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分别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通过的企业,保留原称号;对考核不通过的企业,不再保留相应称号且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