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安静舒适的应考环境

本文转自:合肥日报

提供安静舒适的应考环境

市城乡建设局印发方案保障中高考

本报讯 5月28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日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2024年中高考暨网上评卷、录取保障工作方案》印发,要求采取措施为高考、中考顺利进行,提供安静、舒适的应考环境。

根据方案,在高考、中考(6月7日至9日,6月14日至16日上午)期间,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各工程项目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无条件在岗履责。全市各工程项目要合理调整工期,原则上不安排建筑材料进场,减轻考试期间交通压力。如必须安排,应安排在当日考试结束(18时)后,且晚间10:00前必须完成卸车、转运作业(另:金湖中学周边500米范围内各工程项目在6月4日上午也须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在高考、中考结束(6月16日)前,全市各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禁止午间(12:00~14:00)和夜间(晚10:00~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作业,遇有必须施工的抢险、抢修作业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批。

方案还明确提出,在高考、中考期间,市排水管理部门要做好全市排水保障工作,避免因为暴雨积水导致的道路通行不畅。

在考生志愿填报阶段,对录取点周边工程项目,要加强施工监督检查,避免因“野蛮施工”造成电力、通信中断,确保评卷和录取工作正常进行。

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本辖区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施工项目进行提前摸排,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对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实行重点管理,严防产生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的行为。

高考、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期间(6月8日下午、6月16日上午),对周边500米范围内有受监房建和市政项目施工工地的考点,按照每个考点1组监督人员配备巡查力量。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每个周边有受监工地的考点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置监督人员。

高考、中考及网上评卷、录取期间,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对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工作开展专项明察暗访,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文明不良行为记录。

(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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