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二维码”成为消费者的“拦路码”
近些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扫码支付已广泛应用于日常消费场景。点餐、购物、生活服务、停车缴费……然而在这股社会流行风潮下,不少商家开始打起了歪主意,把扫码消费和关注公众号进行捆绑使用。(6月21日 红星新闻)
“扫码消费必须先关注公众号,关注之后才能使用服务”。在关注之后,消费者还要接受一系列强制要求,如授权个人隐私信息,忍受各类广告推送,才能完成支付程序。原本一个简单的消费流程,现如今被强制关注公众号弄得繁琐不堪,有时候甚至还需关注多个第三方公众号才能使用服务。越来越多的人不堪其扰,治理“强制关注公众号”乱象刻不容缓,
一些商家如此绞尽脑汁算计消费者,无外乎是利益在作祟。通过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能够在短时间内且低成本地获得大量“粉丝”。在积累到一定量之后,商家根据自身流量开始寻求与广告商合作,频繁推送营销广告,以此进行流量变现。诚然,对于商家来说想要盈利无可厚非。然而,通过这种给消费者挖坑,以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来达到自身目的,恐怕最后往往得不偿失。
现如今,大家消费意识日益提升,市场经营应把消费者放在第一位。只有把服务做好,才能把生意做大。通过耍一些伎俩和花招,商家得到的不过是一时的蝇头小利,损害的却是长远发展。
此外,扫码之后的种种强制要求还涉嫌违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就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情况消费者进行消费无需向商家提供个人信息,商家也没有任何权利向他们收集私人信息。而现在,强制关注公众号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要允许程序读取个人信息。这种流氓的捆绑做法,与我国的消费法严重相违背。
6月1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文称,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消费者可将遇到的此类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这一举动,正是对目前“强制关注公众号”乱象的有力回应,表明了政府打击该乱象的决心和力度。
技术进步,本应成为消费者享受发展的红利,但强制关注公众号却让扫码变成扫兴。满大街的二维码赫然成为消费的“拦路码”。营造良好的扫码消费环境,需要我们共同去维护。相关部门应出台各种措施有力打击此乱象,不时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商家,应时刻把消费者放在首位,把心思和精力落在提升服务水平上;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对于那些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的也应学会依法维权,进行举报、投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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